為避免購買者與本公司之間的帳務糾紛,請購買者一律先付款,本公司在收到繳款證明傳真後,24小時內為購買者開通服務,若購買者不滿意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務內容,請務必於服務開通7天內,向本公司提出退款要求。
為了保障您,請詳讀下列條約,以維護您的權益:
- 購買人必須於虛擬主機 / 郵件代管/ 資料庫代管等服務啟用後7日內提出退費申請。
- 網路行銷服務,在委託人付費一個月後,若無法將所委託之網站刊登上所指定之搜尋引擎,保證全額退費,惟若達到部分行銷效果,則可依實際效果折算退費。
- 七天不滿意無條件退款不包括新註冊的國際網址費用,如果購買人自備網址則免扣除。
- 由於本公司會計帳務處理程序,購買人將在購買後次月5號,收到本公司退款費用,與退款通知。
- 若本公司已經將購買發票寄出,購買人必須在次月五號前將發票退還給本公司,否則本公司將逕行扣抵稅金,並將餘額以現金轉帳方式退還至購買者指定帳戶。
- 購買人因任何退費或終止承租本公司服務,本公司若有贈送購買人之優惠服務將一律終止及無效,購買人不得要求本公司折換現金或任何補償。
- 如果購買人未在七天內提出退費要求,本公司將於退款時扣抵設定費NT$1,500與期間內使用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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